国家旅游局命名我市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2006年8月,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评定委员会依据《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我市“创优”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日前,根据对我市“创优”验收结论,国家旅游局认为我市达到了“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标准,并决定命名我市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同时,被命名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还有我省的酒泉市、辽宁省朝阳市、营口市等22个城市,加上此前国家旅游局命名四川省南充市和西昌--国家旅游局命名我市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地图
频道分类
导游
:
导游词
|
导游考试
|
导游知识
|
导游地图
|
导游文章
|
导游博客
|
导游论坛
旅游
:
国内游
|
旅游景点
|
旅游线路
|
旅游新闻
|
游记攻略
|
旅游搜索
|
旅游黄页
出游资讯
政府公告
景点新闻
酒店新闻
交通新闻
业内新闻
国家旅游局命名我市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作者:佚名 2007-1-5 点击数: 导游栖息地
2006年8月,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评定委员会依据《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我市“创优”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
日前,根据对我市“创优”验收结论,国家旅游局认为我市达到了“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标准,并决定命名我市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同时,被命名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还有我省的酒泉市、辽宁省朝阳市、营口市等22个城市,加上此前国家旅游局命名四川省南充市和西昌市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2006年国家旅游局创优验收城市共有24个城市。
上一条新闻:
2006年我市旅游等“四大产业”招商资金到位突破15亿
下一条新闻:
我市旅游客源市场开拓实现“三大新突破”
【
发表评论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此文
】【
关闭窗口
】
网友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发表评论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香港
澳门
台湾
内蒙古
黑龙江
关键字
相关信息
相关新闻
2007南阳内乡 旅游门票…
巩义市市委书记调研旅游…
周口:今年目标旅游综合…
妇女节 青天河景区拉开…
郑州推出“旅游服务质量…
鲁山县旅游局荣获2006安…
长江三角洲16+2旅游峰会…
鲁山县林丰庄园被评为国…
推荐新闻
热点新闻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广告服务
| 管理入口
导游栖息地版权所有Copyright©2002-2005 www.dy7cd.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050018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