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机遇乘势而上努力推进西藏文物事业全面发展:“十五”时期的西藏文物工作“十五”期间,在西藏“一个转折点,两个里程碑”的光辉实践中,西藏文物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文物工作方针,积极开展了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努力推进了西藏文物事业的全面发展。文物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随着西藏经济和社会发展,西藏各级党委、政府越来越重视文物的保护--把握机遇乘势而上努力推进西藏文物事业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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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机遇乘势而上努力推进西藏文物事业全面发展

作者:佚名 2006-5-22 点击数: 导游栖息地

  “十五”时期的西藏文物工作

  “十五”期间,在西藏“一个转折点,两个里程碑”的光辉实践中,西藏文物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文物工作方针,积极开展了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努力推进了西藏文物事业的全面发展。

  文物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支持

 

  随着西藏经济和社会发展,西藏各级党委、政府越来越重视文物的保护工作,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文物工作“五纳入”要求。自治区党委、政府在目前机构和编制十分紧张的情况下,2005年批准设立了“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研究所”;自治区人大、政协多次组织力量对以三大工程为主的西藏文物保护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各地市也加大文物维修、安全等方面的经费投入力度,这充分说明了各级党委、政府对文物工作的关心支持和重视。连续三年西藏吉隆县、乃东县、洛扎县先后被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评为全国文物工作先进县。

  各级文物部门通过大力宣传文物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文物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在一定程度上的关注和理解。2005年11月,山南地区行署和自治区文物局在浪卡子县隆重举行表彰大会,表彰了主动保护文物的村委会、村民和公安干警。

  重要文物得到了有效保护

 

  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定的西藏重点文物保护项目投资已得到落实。由国家投资3.3亿元的布达拉宫、罗布林卡、萨迦寺三大重点维修工程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国家文物局的高度重视,也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自治区和国家有关部委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2002年6月开工以来工作进展顺利、进度较快,已完成总投资1.9亿元。

  由国家文物局批准立项的江孜宗山抗英遗址和朗塞林庄园保护维修工程已进入实施准备阶段,对大昭寺、色喀古托寺等文物单位进行了抢救性维修保护。各地文物部门积极争取资金,开展了大昭寺等10处文物保护单位维修工程的前期勘察、方案制定和藏王墓群、卡若遗址的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为争取“十一五”文物保护项目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文物基础工作成效明显

 

  2002年的全国文物工作会议部署了开展“文物法规建设、文物档案建设、文物安全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四项基础工作。三年来,西藏文物系统以抓基础工作为重点全面开展了四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文物法规建设是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文物法为基础,建立健全地方文物法规体系。2003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实施了《西藏自治区文物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目前我们又组织力量对《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进行了重新修订并已上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进入正常的立法程序。

  (二)、文物档案建设工作是做好文物工作的基础,在国家文物局和中国文物研究所的支持下,基本建立了1—5批共27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记录档案,建立了区直文博单位371件(组)一级文物藏品纸质档案;完成了国有博物馆的馆藏文物腐蚀损失的调查统计工作。各地文物部门(单位)组织力量对本地的文物进行了登记造册、建立了档案。

  (三)、文物安全工作是文物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文物部门与民宗、消防、公安等部门在每年的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段,都组织进行文物安全消防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堵塞漏洞。2003年以来,自治区文物局与地市文化文物部门、区直文博单位逐年签订了《文物安全责任书》,各责任单位认真履行责任书,基本做到了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我们在2006年西藏文化文物局长会议上表彰了2005年文物安全责任书落实情况较好的地市(单位),以鼓励和鞭策大家在文物安全上引起高度重视并做出更多更好更扎实的工作。

  (四)、人才队伍建设是发展事业的关键所在。各级文物部门积极开动脑筋、想办法,采取派出去参加国家文物局的文物专业知识培训班、到对口支援省市文物单位作代培、请进来讲授文物保护知识、文物业务工作项目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在职人员的再教育、再培训,以提高专业人员的技术和水平。据初步统计,西藏约100人次在职人员参加过各类培训。自治区文物局在西藏民族学院委托培养的34名文博专业的大学本科生,大部分已经充实到了文物部门,逐步成为文物系统一支新的力量。

  基本建设和文物保护项目中考古工作得到加强

 

  依照文物法的规定组织开展了青藏铁路(西藏段)建设项目中考古调查和重要遗址的发掘工作,编辑出版了《青藏铁路西藏段田野考古报告》;组织开展了萨迦寺(北寺)保护维修工程、江孜宗山抗英遗址保护维修工程、藏王墓保护规划编制、卡若遗址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中的考古调查和发掘工作,对山南邦嘎遗址、达拉岗布寺部分建筑遗迹进行了考古发掘工作。

 

  文物合理利用的途径得到了拓展

 

  通过举办文物展览来展示国家对西藏传统文化保护所取得的成就、展示西藏传统文化的魅力,是我们合理利用文物、扩大西藏在内地和国外影响的重要途径之一。2000年以来,西藏先后在国内的上海、北京、香港、广州、南京举办了西藏文物展;2003年10月—2005年9月在美国举办了《雪域藏珍—中国西藏文物展》,约67万人次的观众观看了展览。同时,西藏博物馆举办了“明清瓷器专题展”、“元明清玉器展”等专题展览。西藏博物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教育工作的决定,对青少年实行免费参观。各级文物单位在做好文物保护的同时,努力改善和提高接待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旅游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资源保障。

 

  重要历史和革命文物的保护已经纳入各级文物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

 

  2003年6月,自治区党委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对反映历史上中央政府有效治理西藏的历史文物和革命文物的要求,各级文物部门积极落实区党委的部署,日喀则地区文物局组织制订了大唐天竺使出铭保护方案、拉萨市文物局组织制订了拉萨关帝庙保护方案;日喀则地区对反映历史上中央政府有效治理西藏的历史文物和革命文物进行了调查,正在将调查报告编辑出版;积极发挥西藏博物馆、江孜宗山抗英遗址、乃宁寺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

 

  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途径和方式日渐成熟

 

  在举办西藏文物赴美展览的同时,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文物局的部署,我们积极筹备了西藏文物2006年赴德国展览;自治区文物局与瑞士贝奇文化基金会合作开展了阿里托林寺壁画保护的项目前期工作并对建筑险情进行了抢救性维修;拉萨市政府与瑞士联邦政府合作开展了小昭寺藏经殿屋面和金顶的抢救性维修工程。

 

  文物援藏工作向互利合作、共同开发发展

 

  2001年8月,国家文物局在拉萨召开了第二次文物援藏会议,全国16个省市文物部门和6家文物、科研单位参加了会议,现落实援藏项目7个,到位经费253万元。这些资金和项目的落实,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各级文物部门存在的资金短缺、人才缺乏等突出问题和困难,进一步增强了自我发展的能力。

  进一步加强了文物保护领域的合作,中国文物研究所和全国7个省市文物古建筑研究设计单位承担了布达拉宫等1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维修工程的勘察和设计工作,为项目的实施或争取提供了基础;中国文物研究所帮助西藏开展文物档案建设工作;河南省古建所帮助罗布林卡管理处建立了档案和编制保护规划工作。

  2005年,西藏文物系统在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文物机构得到了加强,文物安全防范措施得力,文物系统信息报送、沟通工作得到了加强,各项文物保护工程进展顺利,文物档案工作成效明显,文物专业队伍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文物出国(境)展览工作进展顺利,西藏文物部门(单位)圆满完成了自治区成立四十周年庆祝活动期间的接待任务;西藏文物工作者积极投入到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增强了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提升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尽管西藏的文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离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同西藏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还不协调,与全国文物保护管理的水平还存在着很大差距,文物工作还存在着诸多不容回避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由于各级领导对文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水平参差不齐,地市之间文物事业发展不平衡;大部分地市文物机构不健全、人员少、专业技术人员十分短缺;文物保护经费严重紧缺,文物底数不清、基础工作薄弱;对西藏文物安全形势严峻的现状认识不足、办法不多、措施不力等等。我们既要正视困难和问题,又要树立克服困难、知难而进的决心和信心,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改革的思路和发展的办法以及加倍的努力来逐步解决上述困难和问题。“十一五”期间的西藏文物事业发展规划为了推动“十一五”期间西藏文物事业的科学发展,自治区文物局编制了《西藏自治区“十一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在这次会议期间将征求地市文物部门(单位)的意见之后,正式印发。规划的具体内容我不再赘述,在此,向大家介绍一下自治区文物局对“十一五”西藏文物事业发展的想法。

  从全国范围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国家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投入的增加,为西藏文物事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我国是世界著名的文明古国和文化大国,胡锦涛同志指出,“世界各国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和自然遗产,加强世界遗产保护已成为国际社会刻不容缓的任务。这是历史赋予我们的崇高责任,也是实现人类文明延续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了“加强文物保护”的总体要求,国务院2005年12月22日下发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确定从2006年起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国家文化遗产日”。同时,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和综合国力的不断提高,国家用于文物保护的经费投入明显增加。据了解,仅中央财政用于文物保护的经费,“九五”期间为7.3亿元,“十五”期间为17.3亿元,在“十一五”期间将加大对文物保护的经费投入。

   从西藏的发展来看,西藏正处于历史上发展和稳定的最好时期,正在从加快发展走向跨越式发展,从基本稳定走向长治久安,自治区党委、政府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更加注重社会事业的发展,也给西藏文物工作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2005年8月26日,中央政治局专题研究西藏工作会议,对实现西藏经济跨越式发展、社会长治久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具体的政策措施。《西藏自治区“十一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描绘了“未来五年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西藏各族人民将紧紧团结在以胡锦涛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加快西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努力构建平安西藏,实现中央提出的“十一五”时期西藏发展的战略目标。

  从文物事业自身的发展来看,随着国家综合国力的增强、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党和国家对文物工作的要求更高。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指出“保护文化遗产,保持民族文化的传承,是连接民族情感纽带、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及社会稳定的重要文化基础,也是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和创造性,促进人类共同发展的前提。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这充分说明保护文物的极端重要性,也对文物保护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更高的要求。随着西藏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如何从根本上解决文物保护与基本建设、旅游发展、宗教活动之间的矛盾,如何运用文物资源开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宣传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都对我们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

  从西藏文物工作面临的形势来看,西藏经济的迅猛发展、社会的快速进步给文物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自治区党委、政府在部署“第三产业大发展”时,把大力发展旅游业作为重要的举措,随着青藏铁路建成通车和林芝机场通航,西藏旅游的黄金时期即将到来,前所未有的人流也将涌入,作为旅游景点的文物单位如何应对,如何做到既保障文物安全,又满足旅游业发展的需求。自治区党委、政府把“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狠抓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和农牧民增收”作为今后的工作重点,决定从今年起全面实施农牧民安居工程,文物部门又如何在实施这项利民工程中保护好地下地上文物,如:对具有地域或民族特色的民居保护问题,又如:农房改造牧民定居、扶贫搬迁等工程实施中要求相对集中,那么偏远寺庙文物又如何保护等等。这些都是文物工作面临的新的挑战,西藏文物部门特别是领导同志要深入分析、认真思考和研究,结合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逐一加以解决。

  面对文物事业面临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十一五”期间,西藏文物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文物事业全局,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遵循社会发展对文物事业的客观要求和文物工作自身的规律,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把握机遇,务实创新,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基础工作,切实保护和管理好历史文化遗产,充分发挥文物在西藏实现跨越式发展、长治久安和构建和谐西藏的特殊作用。

  “十一五”期间西藏文物事业的发展思路,就是始终贯穿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动可持续和科学发展观这条主线,抓住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国家保护为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物保护新体制这个关键环节,通过中央关心、全国支持和自身的努力,实施西藏十大重点文物保护工程、西藏文物普查、文物档案和数据库建设、文物安全保障体系建设、重要历史和革命文物调查和保护、边境地区(含人口较少民族)文物调查和保护六项重点工作,实现文物管理体制、文物人才队伍建设、文物基础工作、文物安全工作、博物馆建设和文物的合理利用五个方面有新突破,推动西藏文物事业的全面发展。

  我们的奋斗目标是:通过五年的艰苦努力,到“十一五”末期,西藏的文物管理机构(包括专职、兼职)基本健全,所有的文物古迹都有机构或专人进行保护管理;形成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通、专业门类齐全的文物专业队伍,基本上能独立承担文物保护、研究的工作任务;建立较完备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点记录档案和规范的馆藏文物档案;逐步实施重要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维修工程,文物保护单位的周边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保护,基本排除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部分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存在的险情;大部分地区建立博物馆或文物库房,逐步改善馆藏文物保护条件;建设西藏自治区文物信息化系统,逐步建立文物数据库;建立文物安全综合保障体系,减少和杜绝文物安全案件的发生,确保文物安全;文物工作在西藏经济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构建和谐西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整体大局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2006年的主要工作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工作的成败将直接关系到“十一五”文物事业的顺利发展。这就要求我们首先必须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六届七次全委会、中央12号文件和自治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及西藏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总体部署上来;按照《西藏自治区“十一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全国文物局长会议的工作部署,把行动落实到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全国文物事业发展上来,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努力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

  1、进一步抓好各类规划工作

  随着文物保护工程程序步入规范化的轨道,做好各项规划,以规划带项目,以项目带资金,已成为常规工作,要求文博系统进一步加强规划工作。

  ——这次提交会议征求意见的《西藏自治区“十一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自治区文物局将根据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进行补充、完善,提出实施方案和计划。

  ——各地市要认真总结“十五”时期的文物工作,按照《西藏自治区“十一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和全国文物局长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对本地市“十一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进行补充、完善。

  ——为推进西藏文物事业的可持续和科学发展,自治区文物局将组织专门机构编制《西藏自治区文物事业发展规划(2006—2020年)》,请各地市、部门届时给予积极的支持。

  ——按照国家文物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的要求,请各地市文化文物部门主动协调当地政府组织编制辖区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自治区文物局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

  2、抓紧实施“十五”期间安排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想尽一切办法,争取在今年内基本完成

  ——抓紧实施西藏三大重点文物保护维修工程,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力争完成后续工程建设项目,编制布达拉宫雪城、罗布林卡原嘎厦办公区的保护利用规划并争取实施;同时,建议西藏三大重点文物保护维修工程办公室研究部署对三大重点工程维修资料的整理和编辑出版工作,为今后的文物保护维修工作提供经验借鉴和依据,也为完善布达拉宫、罗布林卡、萨迦寺的记录档案提供相关资料。

  ——抓紧实施“西藏重点文物保护项目”。今年将实施和完成卡若遗址保护、山南地区博物馆维修、青瓦达孜城址考古调查与发掘、阿里象泉河流域考古调查与发掘、文物征集等项目。请各有关地市文化文物部门既要积极支持和协助自治区文物局做好这些工作,又要本着对文物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地做好相关的工作。

  ——抓紧实施江孜宗山抗英遗址保护维修工程和朗塞林庄园保护维修工程,这两个工程是国家文物局在西藏批准立项的文物抢救性维修项目。请日喀则、山南地区文化文物部门依照文物保护工程的相关程序,抓紧做好项目的组织招标、施工等具体工作,力争在2006年基本完成维修工程的主体部分,2007年全部结束。

  3、积极开展“十大”文物保护项目的前期工作

  ——继续开展西藏十大重点文物保护工程的申请立项、方案编制和申报等前期工作。自治区文物局和自治区发改委将积极争取项目的立项,请相关地市文化文物部门在6月底以前制订好哲蚌寺、夏鲁寺、乃宁寺、藏王墓、古格王国遗址、萨迦寺的保护方案。

  ——抓紧做好色拉寺、大昭寺、桑耶寺、扎什伦布寺、哲蚌寺、昌珠寺的安防消防工程的前期工作。

  4、继续下大力气抓好文物保护四项基础工作

  ——推进文物法制建设。今年6月10日是第一个全国文化遗产日,各地市文化文物部门和局属各单位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修订《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并组织对修订后《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开展修订《西藏自治区布达拉宫保护管理办法》的工作。各地市文化文物部门要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文物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配套的规范性文件。

  ——加强文物档案建设。第一、抓好不可移动文物的记录档案建立和备案工作。继续做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建立和备案工作,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即将公布,一旦公布后,相关地市文化文物部门应克服“重申报轻保护管理”的思想,严格按照文物法的规定,在一年内完成新公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启动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建设和备案工作,自治区文物局计划今年完成西藏55处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的建立和备案工作。目前,《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工作规范》正在编制,计划在年初组织培训后,由各地市文物部门开展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建立和备案工作。这项工作既是基础性工作,又是长期性工作,而且技术要求很高,要求各地市文化文物部门对此项工作引起高度重视,确保人员、培训和设备的到位。

  第二、继续开展建立规范的馆藏文物档案的工作。自治区文物局计划从今年开始,组织文物鉴定专家与地市文化文物部门一起,逐步对西藏文物收藏单位的文物进行确认、定级、建立规范的档案。请各地市文化文物部门积极参与并主动配合。

  ——全面落实文物安全责任书,确保文物的安全。

  文物安全是我们各级文物部门长抓不懈的一项重要工作,2003年以来文物安全责任书的落实情况来看,各地市和局属各单位层层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文物部门(包括文物使用单位文物安全)保护文物的责任,对加强文物安全防范工作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我们将在不断完善的基础上,继续坚持这一有效做法并每年落实年度奖惩制度。希望各地市文化文物部门领导把文物安全工作放在心上、抓紧手上、落实在行动上,特别是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书,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最终确保文物的绝对安全。

   ——加快文物队伍建设。自治区文物局将及时积极筹备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研究所,促使该所能尽快开展正常的业务工作;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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