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使旅游市场监管形成了长效机制,桂林市积极探索旅游市场管理的新体制和新模式。从广西桂林市获悉,一项属我国旅游业首创的行业自律、互动协作决议于9月16日起在日在桂林实施,桂林市国际旅行社协会、国内旅行社协会、旅游景区和休闲购物企业协会及导游协会等旅游团体共同在这份《决议》上签字承诺,联手“封杀”不诚信旅游企业。
桂林旅游经过近30年的发展,成就辉煌,每年到此旅游观光的中外游客数以千万计。但欺诈游客、非法组团、私增购物点拿回扣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犯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桂林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如何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为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营造良好的环境,怎样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这是摆在桂林面前的课题,这对桂林旅游界如何创新工作适应旅游新形势发展,提出的更新更高要求。为此,桂林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等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桂林市旅游专业协会、桂林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互动协作联席会议决议》。
这项决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各旅游专业协会要加强自律,共同维护桂林旅游市场秩序。不组织游客乘坐非“四统一”船只,除政府规定的航线外,不自行冠名和推行其它航线。会员单位一年内不提供优惠政策,景点门票一律实价现付,购物一律不返还佣金。二、景区和休闲购物企业协会会员单位只与国际旅行社协会和国内旅行社协会会员单位法人代表签订协议,不与其下属部门签订协议,更不为无证照经营者提供优惠政策及便利条件。否则,国际旅行社协会和国内旅行社协会将该景区、购物点不予列入游览行程计划或加点项目;同时,国际旅行社协会和国内旅行社协会会员单位不再组团到该景区(景点)、购物点游览和购物消费。三、非国际旅行社协会和非国内旅行社协会会员单位组织游客到景区和休闲购物企业协会会员单位游览、购物不予享受优惠政策;国际旅行社协会和国内旅行社协会会员单位有责任、有义务组织团队到景区和休闲购物企业协会会员单位游览、购物;对证照不全、不符合旅游安全要求的景区和休闲购物企业、以及不诚信经营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景区和休闲购物企业协会会员单位,国际旅行社协会和国内旅行社协会将不予列入《旅行社增加游览项目协议》的加点项目;国际旅行社协会和国内旅行社协会会员单位组织游客游览漓江必须符合市政府有关规定,并且行程计划中其它的游览项目全部为旅游景区和休闲购物企业协会会员单位的项目,方可享受优惠政策。
为加强协调沟通交流,充分发挥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和各旅游专业协会在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中的监管作用,桂林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和桂林市旅游专业协会还建立了互动协作机制,积极引导各旅游专业协会行业自律工作的开展,并提供切实有效的质量监管服务。
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加大对旅游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依法办案,秉公处理,同时将查处信息及时通报给各旅游专业协会。对不诚信经营,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凡是旅游专业协会会员单位违反本决议,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第一次在行业内通报批评;第二次取消会员资格,一年后方可重新申请加入协会;凡是旅游专业协会会员单位因违规被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查处,除行业内通报外,还将在桂林旅游质量监督管理网公布;同一单位违规累计达三次者将在桂林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为建立健全长效互动协作机制,桂林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和桂林市旅游专业协会还定于每月9日召开一次互动协作联席会议,定期通报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