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与延安市政府签订红色旅游合作协议:
2005年10月18日,国家开发银行与延安市人民政府签订“红色旅游贷款合作协议”。陕西省委副书记杨永茂出席签字仪式。延安市人民政府市长陈强与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行长尚韬在合作协议上签字。根据约定,国家开发银行将对延安市的红色旅游项目提供总金额高达人民币10亿元的贷款资金,用于支持延安市红色旅游“一号工程”、延安宝塔山景区综合开发项目等革命旧址、文物陈列及相关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维护。此外,国家开--国家开发银行与延安市政府签订红色旅游合作协议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地图
频道分类
导游
:
导游词
|
导游考试
|
导游知识
|
导游地图
|
导游文章
|
导游博客
|
导游论坛
旅游
:
国内游
|
旅游景点
|
旅游线路
|
旅游新闻
|
游记攻略
|
旅游搜索
|
旅游黄页
出游资讯
政府公告
景点新闻
酒店新闻
交通新闻
业内新闻
国家开发银行与延安市政府签订红色旅游合作协议
作者:佚名 2005-10-26 点击数: 导游栖息地
2005年10月18日,国家开发银行与延安市人民政府签订“红色旅游贷款合作协议”。陕西省委副书记杨永茂出席签字仪式。延安市人民政府市长陈强与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行长尚韬在合作协议上签字。根据约定,国家开发银行将对延安市的红色旅游项目提供总金额高达人民币10亿元的贷款资金,用于支持延安市红色旅游“一号工程”、延安宝塔山景区综合开发项目等革命旧址、文物陈列及相关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维护。此外,国家开发银行还将为吴旗县提供1.9亿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支持该县县域经济项目建设。
上一条新闻:
秦始皇陵地下发现秦代国库 令人震惊
下一条新闻:
陕西省前三季度旅游业发展态势良好
【
发表评论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此文
】【
关闭窗口
】
网友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发表评论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香港
澳门
台湾
内蒙古
黑龙江
关键字
相关信息
相关新闻
鲁山县林丰庄园被评为国…
焦作云台山拟与美国国家…
国家旅游局2006年研究课…
国家旅游局、中消协通报…
陕旅集团投资5亿开发秦…
山南扎囊县加快产业开发…
西南地区十一五将建青藏…
西南经济协调会透出资源…
推荐新闻
热点新闻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广告服务
| 管理入口
导游栖息地版权所有Copyright©2002-2005 www.dy7cd.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05001803号